◆办事项目
单位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领养老金。
◆办理机构
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自由职业人员、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2.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3.关于本市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0)29号]。
◆申办条件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2.符合本市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申领养老金条件;
3.在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或高温工种岗位上工作满9年;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者(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申请材料
除按到龄退休规定携带的材料外,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携带《个人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表三)原件。
◆办事程序
1.社保经办机构经初步审核通过后,打印《业务受理回执》一式二份,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经办人或本人签名确认,《业务受理回执》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或本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并打印《业务登记回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待补全材料后可凭《业务登记回执》及完整的材料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不符合办理的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将全部材料退还。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1.本人需填写《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审批表》和《领取养老金方式确认表》[申领1表(附表)];
2.根据不同情况,还需分别填写下列表式:
(1)单位、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需填写《养老金申领表(城镇企业办法)》(申领1表);
(2)自由职业人员需填写《上海市自由职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并在“申请理由及养老金项目”栏内写明提前退休原因,该表需经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盖章;
(3)失业人员需填写《上海市失业人员退休审批表》并在“申请理由及养老金项目”栏内写明提前退休原因,该表需经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盖章。